受理离婚登记条件
作者:管理员 来源:本站 日期:2010-10-20 22:17:28 人气:
受理离婚登记条件 |
(1)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|
(2)必须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|
(3)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离一致的意见 |
(4)当事人双方提供有效的户口簿、身份证 |
(5)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|
(6)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