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制度的规定
各局室:
为保证领导班子成员出差、驻点招商、休假期间分管的有关工作正常运转,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,特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制度规定。
第一条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,是指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出差、驻点招商、休假期间,由相对固定的其他班子成员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。
第二条 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主要是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工作,包括出席有关会议和活动,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等事项。
第三条 在以下情况下进行工作补位:1、领导班子成员出省、出市考察期间;2、领导班子成员在外学习期间;3、领导班子成员离开金乡县到省内外其它地方出差期间;4、领导班子成员驻点招商期间;5、领导班子成员休假(含病假)期间等。
第四条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实际情况,采取如下补位方法:管委会主任出差期间,由第一副主任主持开发区全面工作;一位副主任出差、驻点招商、休假期间,由两位副主任代为处理有关工作。
第五条 互相补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加强交流和协助,出差、驻点招商前后及时进行沟通和衔接,保持工作的连续性。
第六条 领导班子成员出差、驻点招商、休假期间,所分管局室主要负责人要及时、主动地向工作补位领导请示汇报有关工作,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第七条 互相补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同时出差、驻点招商、休假,特殊情况时,由管委会主任临时安排其他领导同志进行工作补位。
第八条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发生变化时,根据管委会主任意见,及时对工作补位安排进行调整,以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。
附件: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一览表
金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2014年6月10日
附件:
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一览表
出差领导 | 第一补位领导 | 第二补位领导 |
陈 涛 | 张留元 | 徐友芝 |
张留元 | 徐友芝 | 张红秋 |
徐友芝 | 张红秋 | 李 栋 |
张红秋 | 李 栋 | 寻克海 |
李 栋 | 寻克海 | 张红秋 |
寻克海 | 徐友芝 | 李 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