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局室、区直各单位:
由于领导干部的调动及所负责、分管工作的调整,为保证领导班子成员在公务出差、驻点招商、休假请假期间负责及分管的有关工作正常运转,经管委会研究,现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制度作如下规定。
第一条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,是指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出差、驻点招商、休假请假期间,由相对固定的其他班子成员代为负责、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。
第二条 代为负责、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主要是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工作,包括出席有关会议和活动,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等事项。
第三条 在以下情况下进行工作补位:1、领导班子成员出省、出市考察期间;2、领导班子成员在外学习期间;3、领导班子成员离开金乡县到省内外其它地方出差期间;4、领导班子成员驻点招商期间;5、领导班子成员休假请假期间等。
第四条 互相补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加强交流和协助,公务出差、驻点招商前后及时进行沟通和衔接,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连贯性。
第五条 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出差、驻点招商、休假请假期间,所分管局室负责人要及时、主动地向工作补位领导请示汇报有关工作,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第六条 互相补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同时出差、驻点招商、休假请假,特殊情况时,由管委会主任临时安排其他领导同志进行工作补位。
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,原领导班子工作补位制度同时废止,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发生变化时,根据管委会主任意见,及时对工作补位安排进行调整,以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。
附件:金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一览表
金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2015年3月14日
附件
金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一览表
班子成员 | 第一补位领导 | 第二补位领导 |
陈 涛 | 张留元 | 徐友芝 |
杨登森 | 李五香 | 赵醒玉 |
张留元 | 徐友芝 | 隋志国 |
徐友芝 | 张留元 | 张红秋 |
张红秋 | 徐友芝 | 张留元 |
李 栋 | 张留元 | 徐友芝 |
隋志国 | 张留元 | 李 栋 |
李五香 | 赵醒玉 | |
赵醒玉 | 李五香 |